林清泉以虚幻的意识进入了血珠之中,一进去便见到了一只毛茸茸的桔红色小猫,只是那尾巴却是纯白色的,似狐狸一般,毛茸茸的竟比身子还要长,两只耳朵却尖尖的,也像狐狸耳朵一般,而且脖子上那一圈也毛茸茸的,毛发特别旺盛,让人看着就想摸一摸。

不过不包括林清泉,因为她平生最不喜欢的便是毛茸茸的东西,尤其是小猫小狗这些可爱的小动物。

这一点整个应天宗的人都知道,是以宗内的女修在养宠物的第一天便会告诫自家宝贝,千万不要去清泉长老的洞府,否则你便会去清泉长老的肚子里睡觉觉啦!

为神马呢?

因为林清泉一旦发现自己的洞府里出现了带毛动物,那她便会命令侍女将这些小动物收拾一顿,或烤或炖或红烧,统统吃进肚子里去也!

此刻林清泉与地上的四不像小猫大眼瞪小眼。

这是个什么东西?

又像狐狸又像猫?

难道是狐狸和猫跨越种族相恋而生下来的杂种?

“我不是杂种,我是腓腓,是神兽!”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,赫然竟是先前那穿肚兜的小宝。

“你是小宝吗?”林清泉讶道。

“是啊,我是小宝,这是我的原形。”小宝甩了甩那道毛茸茸的长尾巴,像扫帚一般。

腓腓?

林清泉觉得这个名字好熟,似是在哪里听过,皱着眉头想了半天,这才想起来眼前这小家伙是什么品种了?

《山海经》有云:又北四十里,曰霍山,其木多榖。有兽焉,其状如狸,而白尾,有鬣,名曰腓腓,养之可以已忧。

这说的就是眼前这玩意儿,听起来是挺高大上的神兽,其实就是仙人们养的高级宠物,用来排解忧愁带来乐子的,战斗力甚至还比不上一只高阶灵兽。

没想到血珠的器灵竟然是位战斗力渣属性的废物,好看不好用,养来有什么用?

那位仙界大能是傻的吗?

用什么不好做器灵的?像白虎、青龙、朱雀这些,哪样不是杠杠的神兽?

实在不行,貔貅也是可以的呀,起码能守财!

林清泉嫌弃的小眼神刺激了小宝,它身为血珠的器灵之一,与血珠的主人心灵相通,林清泉想什么它是一清二楚。

一直以来都被前主人宠爱着的小宝受不住了,大尾巴在地上一点,竟腾空而起,跳到了林清泉的肩膀上,把林清泉吓了一跳,下意识地抖了抖肩膀,小宝就被她抖了出去,落在了地上。

“主人,你为什么不喜欢小宝?小宝会说笑话,会跳舞,会打架,小宝很厉害的,前主人最喜欢小宝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