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完比电视剧还狗血的情节,马哲唏嘘不已,道:“你们这豪门还真够混乱的,我们这些老百姓听着都头大。”

魏旗纠正道:“应该说他们,我不过是打工仔。”

“打工仔都比我们强,好歹是一个企业的掌舵人。”

魏旗没有接茬,恍然大悟道:“哦,我想起来了,你和孟总是不是逃婚那天认识的?”

马哲淡淡道:“算是吧。”

“怪不得。”魏旗道:“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得让孟总喜欢上你,果然有两把刷子。”

马哲从魏旗的言语举止能看出来,他喜欢孟瑶,只不过因为身份卑微不敢把这份感情表露出来。

“你今晚找我就说这事吗?”

魏旗一愣,笑笑道:“也不全是,我身边也没什么朋友,正好找你来聊聊天解解闷,不乐意吗?”

“那倒不是。”马哲道:“孟瑶如今走了,我觉得这个话题没必要讨论下去了,没有意义。我还是那句话,我们之间不可能,也请你父亲和她父亲放心,我就是个凡夫俗子,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我想要的。”

“得!”魏旗拍着马哲的肩膀道:“看得出,你是个耿直直爽之人,我想与你交个朋友,怎样?”

马哲嘿嘿一笑道:“能与你这样的成功人士成为朋友,是我马某的荣幸。”

“好!”魏旗端起酒杯豪爽地道:“多余的话就不多说了,先把酒干了。”

俩人三下五除二喝了四瓶红酒。马哲刚开始还不觉得什么,就和饮料似的,可到后来脑袋晕晕乎乎,后劲有点大。

魏旗的酒量不是盖的,一点事儿都没有。红酒喝完后换上白酒,让服务员弄了点小菜,撸起袖子准备通宵达旦。

喝红酒魏旗还可以,但喝白酒他的酒量不行,半瓶下去脸红脖子粗,眼睛红得跟刹车灯似的,说话也开始秃噜,拍着马哲的肩膀道:“马哲,我和你说,瑶瑶从小就漂亮,现在更美丽,她在我心中就是女神,比纽约的自由女神都美丽……我一直暗恋她,可我不敢开口,我怕她拒绝,更害怕我家人干涉……”

魏旗前言不搭后语,不过马哲的揣测基本准确,他确实喜欢孟瑶,而迫于家庭愿意不敢表露,这也是挺痛苦的。马哲道:“既然你喜欢就告诉她啊,你不告诉她,她怎么知道你的心思?”

魏旗摇晃着脑袋傻笑,使劲拍着自己的胸脯道:“马哲,你觉得我怎么样?”

马哲点点头道:“挺好啊,一表人才,文质彬彬,又是CEO,已经走上人生巅峰,就差迎娶白富美了。”

魏旗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,喃喃道:“那又咋样,呵呵……”